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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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张朝阳

 

职责介绍: 主持全面工作。 

简历:张朝阳,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曾任邓州市信访局局长,邓州市都司镇人大主席、镇长,邓州市罗庄镇党委副书记,邓州市赵集镇副镇长、纪委书记,邓州市罗庄镇纪委副书记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雪峰

 

职责介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群团、机关事务、财务管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双创等工作,分管政治部、办公室、计财装备科、信访科,分包穰东、白牛、汲滩、腰店、张楼、夏集、花洲司法所。

简历:刘雪峰,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任邓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邓州市十林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邓州市白牛乡纪委书记,邓州市小杨营乡副乡长、党委宣传统战委员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焕

 


职责介绍: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基层工作指导科、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包孟楼、林扒、陶营、高集、杏山、彭桥、古城司法所。

简历:薛焕,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邓州市腰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邓州市十林镇副镇长,邓州市彭桥镇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计生办主任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昌虎

 

职责介绍:负责依法治市、普法和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公证等工作,分管依法治市秘书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审核科)、公证仲裁管理科、公证处,分包湍河、龙堰、构林、桑庄、小杨营、刘集、都司司法所

简历:何昌虎,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邓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邓州市司法局都司司法所所长等。

 


政治部主任

武侠

 

职责介绍:协助刘雪峰同志抓党建、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分管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分包九龙、文渠、十林、张村、裴营、赵集、罗庄司法所。

简历:武侠,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邓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曾任邓州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等。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4307


(二)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928168


(三)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区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加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推进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217016


(四)法制审核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对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落实;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联系电话:0377-62366568


(五)律师工作科。负责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申报、律师执业证的申领;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4307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承担全市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69148


(七)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4307


(八)公证仲裁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任命及免职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5907


(九)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217016


(十)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电话:0377-60206168


(十一)计财装备科。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车辆、国有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587168


(十二)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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